5.第5章 团长和连长

会变的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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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官方给出的说法,王启年勇猛敢战,机智果决,又是土生土长的东北人,熟悉当地气候和风土人情,是率队跨过黑龙江的最适合人选。

    听到这个理由的时候,王启年还曾经沾沾自喜过,想不到我老王也有这么重要的一天。可是等到真正踏上这片地图上标示叫做“西西伯利亚”的土地上后,他才开始骂娘,自己的确很重要,但是这个重要后面还要加上两个字——“炮灰”,对于西伯利亚这片土地来说,一个步兵团也就是一小撮飞灰的规模。

    他现在才明白过来,军部的那帮军头们估计这辈子也没到这片土地上来过——当然这基本是废话,连黑龙江现在都还有大片的无人区,根本找不到向导,更别说西伯利亚了。

    他拿的军用地图上,吉林和热河两省还有个大概,黑龙江也就画了个哈尔滨,再往北就全是空白了。

    王启年还是进了军校才学会识图,对地图的依赖程度不高,所以开始的时候并没在意,但是很快他就发现在无人区没地图简直就是一场灾难,这里到处都是老林子,草地下面遍布沼泽,不但重装备寸步难行,就是前出的侦察队也经常迷路。

    这让本来还野心勃勃的想探索一下陌生区域的王启年大为懊恼,他不得不按照参谋部给他下发的文件上的指示,尽量沿着俄国人踩出来的道路前进,好在上级给他的任务本来就是与俄国人建立接触,让老毛子的脚步离黑龙江越远越好。

    王启年觉得下达这个任务的人肯定已经想到了这里的地形情况,所以笃定两国的人马都只能走同样的道路,就算想错过去都不容易,要不然在这广漠的土地上,想发现另外一支部队的踪迹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大半个月前,已经越过金水河的王启年终于遇到了俄国人的先头部队,两支部队在经过了短暂的思想交流后,发现对方不肯后退的俄国人先掀了桌子枪炮的给。王启年也不是吓大的,立马还以颜色,一点都没有自己代表国家形象的政治觉悟。结果就是当面的那支俄国军队丢下了几十条尸体后仓皇后退。

    王启年按着根据自己的行军路线草草绘制的地图琢磨了半天,又和参谋长合计了一下,决定退守金水河,看看动静再说。

    结果老毛子的反应比他预想的激烈得多,第三天头上就有大约一个团的俄军开过来,后来还源源不断的有部队到达,这让王启年的心里很没底,心想自己还没找着传说中的北海,不会就跑到毛子的老家了吧,要不然他们怎么能增兵这么快。

    王启年的一团马马虎虎算是满编团,出发的时候还加强给他一个从热河第三十师调过来的蒙古骑兵连,团里的士兵都是东北人,这一路上的非战斗减员不多,所以即使发现对面的俄国人已经超过了一个师的规模,王启年倒也没怎么担心,只是没想到,老毛子的炮要比他想像得厉害得多。

    就算很厌恶那个什么不清不楚条约,王启年还是觉得大丈夫说话得算数,吐个吐沫得是个钉,答应给人家的东西趁人家内乱抢回来多少有点不仗义,再加上自己的命令也只是与俄国人建立接触后就地防御,所以这些天一直谨守本份,守着金水河西岸不动,倒是俄国人经常组织小部队在冷枪冷炮的掩护下渡河侦察。

    王启年毕竟接受军官养成时间不多,他的参谋长也没比他好多少,所以并没有严格命令部队不得暴露重火力位置,结果今天俄国人第一轮炮火就按照平时里的侦察结果打掉了他大部分重火力,包括两门七五步兵炮和三挺马克泌重机枪。

    听说援军到达的消息时,王启年正带着骑兵连四处救火,栓动步枪时代,骑兵对步兵还有很大的优势,更何况面对的还是涉过金水河后发起攻击的疲兵,所以他这支部队的战果显著,减员不大。俄国人的骑兵冒着弹雨渡过金水河伤亡太大,在过河的过程中基本成了步兵,一直没能成建制的组织起来。

    杀死了阵地上最后一个俄国兵后,王启年已经知道金水河防线要坏,他一面命令两翼放弃阵地向中央收缩,一面骑着马来见援军。

    等到见着了大胡子连长后,他才知道,所谓的援军只有一个连,携带的重武器竟然只有两挺水冷式重机枪,还不够弥补自己今天的战损,倒是随军有两门七五炮和四个基数的炮弹,算了解了老王的燃眉之急。

    虽然对于增援力度不怎么满意,王启年还是跟着大胡子连长一起过来看望士兵们,结果还没走到阵地上,俄国人就发动了第二轮炮击。

    就算是王启年这种和日本鬼子面对面掐过架,在死人堆里打过滚的主儿也觉得这炮火猛烈得出人意料,就算是早晨俄国人进攻前的炮火准备也没打出这个节奏来。

    王启年没学过布衣神相,当然猜不到这轮炮火是吴畏主动申请过来的,还以为俄国人进攻不利****泄愤,顺便给新增援上来的敌人一点颜色看看,倒也没有怎么在意,拉着急得跳脚的大胡子连长在友邻阵地上躲了一会,等到炮击结束后才赶了过来。

    王启年行伍出身,没什么文化,在练军里混久了,逢迎上级的手段还是会一些的,却没什么风度礼贤下士,所以看到阵地上衣衫褴褛形如游魂的士兵们之后,顿时不高兴起来,倒是没想过这帮家伙刚刚奔袭了上千里路,到这里气都没喘均就拼了一场刺刀,完了还在全无准备的情况下挨了两轮炮火,现在能主动打扫战场就已经很不错了。

    王启年琢磨了一下,觉得就这个军容风貌,要是让自己手下的兵们看见了,士气是加是减还真不好说,也就息了大肆宣传的心思,简单宣慰了一下,就命令大胡子就地接防,也不用往别的地方去了。

    他的一团今天损失惨重,收缩防线势在必行,但是他也得小心防御正面收缩得太厉害被俄国人迂回包了饺子,现在多出一个连的人马,能不能堵上这个窟窿还得细算,所以要急着赶回团部去研究怎么调整防线,只留下一个参谋盯着民夫上来后把两门炮送到团部去,当然民夫他也要,现在部队减员厉害,还不知道要在这里钉多久,他需要每一个能扛枪的男人。

    王启年前脚刚走,后脚一连剩下的两个排就带着民夫们赶到了。像吴畏这么胆大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的人有勇气到荒漠的无人区淘金,却不见得敢和别人刺刀见红,看到阵地上到处是缺胳膊少脚的尸体后,很多人直接就吓瘫了。

    大胡子也没空理会这些人,这一路上渺无人烟,想当逃兵也没地方可去,群众路线大可以先放一下,倒是对面的俄国人未必肯多等,所以要抓紧时间安排部队进入阵地。

    吴畏怎么说也是入伍两年的老兵,论起野战工事的修建来比这些人多了上百年的见识,听说就地驻防,捡了一把铁锹就准备开干。正好遇到大胡子连长。

    大胡子没看到吴畏隔着金水河枪击俄国兵的场面,虽然记得吴畏第一次开枪的时候三枪挂掉对方两个逃兵的事情,但是当时双方离得并不远,能打出这种水平的老兵在连里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所以并不怎么在意,倒是对他拼刺刀时挥舞步枪冲在最前面的样子印像深刻,正好自己的两个护兵牺牲了一个,干脆让吴畏来顶上。

    当初在部队上,吴畏也见过首长们选勤务兵,印像里都是相貌清秀能说会道的,倒没想到自己这样五大三粗的汉子也有翻身干这个的机会。

    说实话吴畏对于在阵地上当炮灰没什么兴趣,虽然这种规模的战斗中,连长自己也就是个高级点的炮灰,跟在他身边未必保险,好歹是个接近高级指挥员的机会,也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大胡子拼刺刀的时候一条腿受了伤,虽然包扎过了,但是跟着团长大人来回跑了一次之后,也有些吃不消,找了根粗树枝当拐杖撑着在阵地上溜了一圈,简单分派了一下人手,就回到了阵地中段的指挥所。

    这里从前也是个连级规模的阵地,不过在炮击中被毁伤得不成样子,守军也大多阵亡,仅有的几个重伤员被王启年带回团部去了,那里有一个野战医院,有两个医生,对于团级来说这个算是超配,是参谋本部考虑到王启年团的任务情况专门划拔的。至于伤兵们能不能有命活下来没得看天意了,当然更没人知道那个逃兵怎么样了。

    吴畏野外生存能力强,这些日子倒没怎么饿着自己,体力保持得不错,伺候着连长坐下休息后,拄着铁锹开始琢磨怎么修复阵地,别的地方他管不着,连指挥所是自己的藏身之处,肯定要下点力气。

    大胡子手下有三个排长,还有一个副连长掌握机枪排,这个时候大家都凑到指挥所来研究火力配备。副连长钱勇看着吴畏的身影向大胡子说道:“这个人可靠吗?”

    “他还能投毛子不成?”大胡子一副混不吝的样子,大咧咧的说道:“我不管他从前干的是不是杀官造反的买卖,只要肯杀毛子,就是我的人。”

    四个人里,赵排长心思最细,插话说道:“当初剿匪的时候,很多积年老匪手上的案子太大,络子被打散了也不敢投降,都钻了老林子,这位说不定从前也是一号人物。”

    “敢情。”三排长是北京的满人护军,五族共和后懒得看新大总统的威风,跑回沈阳老家,结果没本事吃饭,只好又投了军,皇城根的爷们听评书长大,三观大多有问题,最佩服这种传奇人物,一点都不在乎吴畏手上的案子很可能就是他们满人的大官,一脸兴奋的说道:“刚才我可听说了,这小子隔着河五枪放倒了四个毛子,枪法一等一的好。”

    这件事现在已经在阵地上传成了神话,几个排长都听说了一点,赵排长更是亲眼看见,多少知道第二轮炮击和吴畏有点关系,不过反正炮已经挨了,也用不着把这个拿出来讨人厌——难道吴畏不开枪毛子就不****了?

    大胡子和连副倒是头一回听说这件事,他挠了挠头,笑道:“妈了个巴子的,老子莫非时来运转,走路捡了个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