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我说是我写的,你信吗?

面红耳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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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哗哗哗……”

    掌声依然在持续,主持人已经叫了好多声,都没人理会,足足过了十几分钟,可能是意识到手拍的太疼了,众人方才停了下来。

    但每个人的脸上,依然是震惊,惊喜,兴奋。

    “牛魔王你别走,别老举拳头,或许能交个朋友……”

    与牛魔王做朋友?!

    太有想法了。

    “恋西游,我回到小时候,想乘筋斗云去走走,却最远只到过,榕树下的村口,离西域,还有多久。”

    写的好。

    实在是太独特了。

    “好,好,好。”坐在角落的那名男子,脸上充满了激动之色,“这《恋西游》就是我需要的主题曲,实在是太好了。”

    “不行,这么好的歌,我一定要买到手,一定。不能等,一刻都不能等。”激动的男子,连连站了起来,全身兴奋的在颤抖,向大礼堂的后台走去。

    《恋西游》。

    他一定要买到。

    与之他所要拍摄,他心中《西游记》,都是如出一辙,都是那么的独特。

    不说别的,只是一句,与牛魔∏∵,王做朋友,就足够了。

    他要的主题曲,就要与众不同。

    因为他所要拍摄的西游记,也是与众不同的,是一种颠覆。虽然,主线是不变的,但中间却有太多的阴谋。

    算是他对西游记的一种解读。

    独特。

    两者皆是如此,简直就是完美的匹配,珠联璧合。

    “郑春,你太棒了,太帅了,我爱你……”

    “郑春,我爱你。”

    “郑春,我要给你生孩子。”

    “郑春,我们约吧。”

    “郑春……”

    “哈哈哈哈……”后台,正在卸妆的郑春,听到大礼堂内,那么多女生呼喊着他的名字,他实在是太兴奋了。

    目的达到了。

    这才是他郑春想要的效果。

    我爱你?

    我们约吧?

    都是他今天上台唱歌,所想要的。至于,给他郑春生孩子……咳咳,那还是算了吧,他只是喜欢约,不喜欢让哪个女人给他生孩子。

    他是玩的。

    玩。

    才能无拘无束,生孩子?太多牵绊,就会失去自由。

    这可不是郑春想要的。

    这货,就是一人渣。

    嗯。

    就是如此。

    “我们掌声有请,十班……”又过了几分钟,在主持人努力的压制下,大礼堂方才平息下来,没有那么多人呼喊。

    节目还有,当然要继续了。

    ……

    中乐学院外,一辆商务车停在那里。

    “斯勒斯少爷,这里就是中乐学院。”商务车的司机,回头看着后排座椅上,坐着的一个白皮肤,蓝眼睛,黄头发,约莫二十三四岁的青年男子,说道:“根据情报显示,李冰彤小姐,就在这里,我们要不要进去?”

    “克罗,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们要入乡随俗?”被称之为斯勒斯少爷的青年,一脸认真的说道:“这里是华夏国,你要叫我中文名字,爱冰彤,明白吗?”

    “是,爱冰彤少爷。”被称为克罗的司机,连连点头。

    “嗯。”斯勒斯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冰彤悄悄回国,竟然都不告诉我一声,实在是太让我伤心了。

    还是要见她的未婚夫。

    林长生。

    真是该死。

    我斯勒斯,为什么不是冰彤的未婚夫?为什么?

    她是如此的美丽,只是一个林家的败家子,又怎么可能配得上冰彤?冰彤,唯有我才可以配得上。”

    斯勒斯·爱德华来自m国,是一个大家族的继承人。而且,他的家族,在m国,有着极为巨大的影响力,也是一个让人胆寒的家族。

    势力极为庞大。

    而且,作为这个家族的继承人,斯勒斯·爱德华在第一次见到李冰彤的时候,就深深的爱上了李冰彤。

    虽然发起了攻势,但每次,都被李冰彤以:我已经有了未婚夫为由,拒绝了。

    这也让斯勒斯·爱德华,对林长生很是仇恨。

    当然了,因为是情敌,斯勒斯·爱德华对林长生还是非常了解的。也知道,林长生是林家的超级败家子。

    京城第一大纨绔。

    越是如此,他就越加认为,林长生配不上李冰彤。

    因为喜欢李冰彤,李冰彤回国,还是为了见她的未婚夫,这让斯勒斯·爱德华在得到消息之后,便立即赶来了华夏国。

    追求,就要彻底。

    再说了,让李冰彤见其未婚夫,实在是让他不太放心。

    还是搞破坏的好。

    毕竟,根据斯勒斯·爱德华所得到的有关林长生的资料显示,林长生是一个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出来的货色。

    他可不想林长生伤害到李冰彤。

    所以他来了。

    风急火燎的来了。

    也是够拼的。

    只是他给自己取的中文名字,叫爱冰彤,就可见一斑。不过,也真是够恶心的。

    “走,我们进去,哦,我听说,冰彤就在中乐学院的大礼堂,看什么迎新晚会。”斯勒斯·爱德华轻哼了一声,一脸不屑的说道:“华夏国的音乐,有什么好听的?真是乱七八糟。华夏国的音乐,那还叫音乐?

    真是可笑。”

    鄙视。

    对于华夏国的音乐,斯勒斯·爱德华充满了鄙视和不屑。

    ……

    大礼堂。

    “怎么样,不错吧?”看着所有人的反应,林长生的脸上也充满了骄傲之色。这虽然是抄来的,但也是来自于地球的歌。

    是林长生家乡的歌。

    而且,虽然节目还在继续,还有人不断的上台唱歌,但是……没人再继续听下去,都在回味《恋西游》。

    其他人的歌曲,与之《恋西游》相比,根本就是一个渣渣。

    “非常的不错。”李冰彤一脸不可思议的说道:“我从来就没听过这么好听的歌曲,真是太美了。就是不知道,是谁写的,简直就是天才啊。”

    “哦?是吗?”林长生耸了耸肩,厚颜无耻的说道:“我说是我写的,你信吗?”

    “你……”

    李冰彤指着林长生,瞪大了双眼,然后笑了。

    信吗?

    当然不信了。

    她虽然知道了,林长生非常的不凡,并不算是传言中的那个大纨绔不说,还是一个超级高手,但林长生还会写歌?

    实在是无法让李冰彤相信。

    怎么可能?

    不信。

    坚决不信啊。

    你是高手,武功再高,就表示你写歌水平也牛逼?

    这根本就不能这么说的啊。

    “林大哥……”就在这时,郑春一脸兴奋,在诸多女学生的欢呼中,激动无比的向林长生跑了过来。

    在其后,跟着赵德柱,郑春,还有那个三十出头的男子。

    “林先生,你就是林先生,没想到你竟然如此的年轻。”那三十出头的男子,一脸亢奋,快速冲到了林长生面前,一把抓住了林长生的手,语无伦次的说道:“林先生,我是……不,我要买你的……”

    “啊,我亲爱的冰彤!”

    没等那男子的话说完,就被一个兴奋的声音打断了。紧接着,白皮肤,黄头发,蓝眼睛的斯勒斯·爱德华,快速的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