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笑客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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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昏迷中醒来,胸口的痛楚不时传来的痛楚让沈方良不自觉的呻吟出声,模模糊糊的他察觉到有人给他口中喂了什么东西,又饥又渴的沈方良下意识的吞咽,一股清凉的液体顺着口腔滑入食道内,胸口的痛楚随之似乎消减了几分,再然后他又昏昏沉沉的睡过去了。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沈方良猛然睁开眼见,刺眼的日光让他下意识的伸手挡在眼前,花了点儿时间让晕眩的眼睛适应骤然变化的光想,然后沈方良把手放下来,开始细细的打量眼前的场景,然后不自禁的瞪大了眼睛。

    骤然起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昏迷的时间有点儿久,躺得太久致使肌肉酸痛,沈方良一起身便觉得全身都发软发疼,一个支撑不住又倒回到了床榻上。

    随着手脚的动作,一阵脆响传入耳中,沈方良看着自己手腕上哪手指粗细的铁链,又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的冷硬,一阵暴怒在胸中席卷,胸口的经脉已经不痛了,但那里现在有比痛楚更狂暴的感觉在勃发——愤怒,快燃烧成烈火的愤怒,几乎有了种灼烧了经脉的错觉。

    沈方良死死的盯着这房间,这是一处山洞,周围都是一看就坚硬的要死的花岗岩,而在这些岩石的内部,是一层金刚铸造的铁笼子,牢牢镶嵌在岩石里,而沈方良就被困在这金刚铸造的铁笼子里,在花岗岩的山体壁上,有一处在山石上凿开的不过一尺见方的孔洞,阳光从那里向笼子里照射进来,这便是刚才沈方良觉得耀眼日光的来源。

    低头看着自己四肢上的铁链,摸了摸脖子上的同样拴着铁链的铁铐,看着这精钢打造的笼子,暴怒的沈方良心里有一种把江孝成凌迟碎剐了的冲动——这个混蛋是再把自己当狗在禁锢豢养吗!?

    试图运转真气扯断禁锢自己的铁链,却发觉以前一向运转自如的九转真气似乎在丹田内动都不动,奇经八脉里有一种奇怪的东西像钉子一样钉在一段段经脉里,阻断了他体内真气的流转,所以刚刚他试图起身的时候才会觉得全身发软,因为没有真气的支撑,他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甚至更糟糕,因为这具他为了泡妞而弄个修长秀气的不算魁梧的身体本就比普通的男子更加纤弱。

    如果有镜子,那么也许沈方良也许能看到,此时他的一对眼睛简直快被怒火烤成了两颗小火炉了,伸手从系统背包里掏出那块书仙给的玉佩,谢天谢地,江孝成把他的贴身佩剑弄走了,却没法子搜查他的系统背包。

    对着玉佩狂喊一句,沈方良看着那缩手缩脚冒出来的书仙,冲上去就想狂揍这家伙一顿,可惜铁链限制了他的行动,而那个本就缩手缩脚的书仙见到沈方良试图冲过来下意识的便向后退去,退出了禁锢沈方良的铁链允许的攻击范围。

    察觉到自己被铁链牵扯了行动,不想像个猴子一样四肢乱颤的耍宝,沈方良一转身坐在床榻上,盯着书仙,冷笑道:“哈哈,改造渣男?我现在快被渣男改造了!”

    书仙有些畏缩的摸了摸鼻子,然后用带着歉疚的眼神看着沈方良,道:“我也没想到江孝成现在这么暴虐,他小时候挺乖的。”

    这话让沈方良本能的察觉到不对,死死盯着书仙,道:“你不是替你家女神跑腿吗?那应该是最近的事情,江孝成小时候,那少说也是十几年前了,别和我扯谎!”看着书仙在自己质疑他的时候眼珠子转了转,那是一种撒谎的前兆现象,对于一个从*丝奋斗到钻石王老五的人来说,书仙那点儿小表情还真是瞒不过沈方良,所以他用几乎快吃人的眼光盯着书仙,道,“知道名剑山庄过去的历史和亲眼见过并且有感情的叙述对方的性格是两回事儿,别当我是个傻子分不出来这两者的区别!?‘他小时候挺乖的',这不是陌生人谈论别人会有的说话语气!”

    书仙彻底尴尬了,他知道沈方良聪明,只是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起沈方良就不算是很顺遂的经历让他更多的对沈方良起了一种调侃看笑话的情绪,这几乎快让他忘了沈方良这个人是多么的聪明而且锐利,一旦摸清了这个世界的规则,他反击的速度绝对会让人大吃一惊。

    咳了下,书仙坦白道:“这个……我和名剑山庄的祖上有点儿交情,准确的说是我和我兄弟的疏忽害得名剑山庄祖上有个人十分倒霉,恩,就是我欠江家点儿人情。”

    冷冷的看着书仙,沈方良冷笑道:“你欠人情,让我去还?”一边这样说沈方良一边伸手,手腕上的铁链被他故意弄的玲玲作响。

    书仙尴尬的道:“我也没想到阿傻的疯病还没好……”

    沈方良打断书仙的话道:“他没疯,虽然眼底有血色,但神智清醒的很,如若不然他能想到把我的剑拿走封主我的内力把我关在精钢铸造的牢房里?”

    听到这话,书仙眼中尴尬的神色褪去,变得有几分严肃,道:“你说他眼底一片血红,可是神智却仍旧清醒?”

    沈方良此时满是不耐,他很久没经历过这样被人掌控的屈辱的,他是曾经卑躬屈膝的去求单子,是曾经忍气吞声的被老板当着所有人的面骂得狗血喷头,是曾经为了怕马屁满嘴假到让人想吐的屁话,但是那都是他自愿的,那是他的选择,牺牲一些东西得到一些东西,牺牲些尊严、道德、清高,却换取更多的机会和财富,可现在他觉得暴怒的原因是现在的一起不是他的选择,他是一时不察被强迫的禁锢在这里。

    这让他觉得屈辱,觉得愚蠢,而这种愚蠢是他找的这点更让他抓狂。

    现在,某种程度上,沈方良把自己的怒火倾泻在了眼前的书仙身上,所以他冷笑的道:“不信我说的话啊?自己去看!你不是神仙吗!?”

    沈方良在对着书仙喷火,而那书仙呢?竟然真的消失了!这不仅仅让沈方良想要抓狂,他简直要狂化了!

    不过还未待沈方良狂化,片刻前刚消失的书仙又出现了,手里拿着把钥匙急急的给把精铁的笼子打开,又给沈方良身上的铁铐开锁,然后一把抓着沈方良就往外跑,道:“赶紧的,快跑!”

    沈方良刚才气得都愣了,这会儿被书仙这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弄得更加呆愣,及至书仙拉着他飞速奔跑的时候,大脑才有些回转运行起来,一把扯住书仙,沈方良眯起眼睛上下打量书仙,然后站在那里不动了,道:“解释!”

    书仙拉不动沈方良,知道自己触了这条倔驴的逆鳞,所以值得苦笑下,实话实说,道:“我说过你们人类挺可怕的,这个世界灵气并不是很充足,但是还是能有些天赋异禀的人,比如韩玉龙,天赋太高,创出的功法简直快超出人类的范畴了,那个阿傻练了这种功法,加之他祖上有些机缘,再加上你给他灌得那些药……”

    有段时间为了治疗阿傻的疯病,沈方良很丧心病狂的给阿傻灌了所有的看似毒不死人的名贵药物,什么洗髓丹啊,大还丹啊,加血加蓝的药啊,最后确定还是只有清心散最有效。

    书仙深吸了口气,道:“你说阿傻神智清醒,可是眼底却又血色,这有点儿像凡身入魔,不过……”看到沈方良那边的满是惊骇的目光,书仙又急忙解释道,“不是你想的那样,这个世界灵气稀薄,充其量就是个武侠世界,仙侠是不可能存在的,所以所谓凡身入魔,也就是,恩,最后就是会像亚骨拓,活的久点儿,弑杀一点儿而已。”好吧,其实不是弑杀一点儿,是非常弑杀。

    所以沈方良明白为什么书仙想要他赶快跑了,因为现在的江孝成不仅仅是只狼,还是只嗜血的豺狼!

    深吸一口气,不再犹豫,跟着书仙就要离开,结果书仙又消失了,而在不远处一群人正在向自己走来。

    “那个,抱歉啊,我不能让出你以外的其他人看见,那个前面那几个是阿傻的小老婆,你自己求多福啊!”耳边是书仙匆匆交代的话语,沈方良压抑着要宰了这个不靠谱的小神仙的冲动,上下左右打量了下,他和书仙刚刚一通狂跑,现在不知不觉已经出了方才的那个山洞,身在一个不知名的花园,而前后左右都没有明显的可以遮挡的障碍物。

    所以,一个神仙跑路竟然不认路这是什么道理!?

    咬牙切齿的这样在心里腹诽,沈方良心里飞速的思索着脱身的办法,眼看着对面的那群人越来越近,沈方良迅速的侧身站在路边,然后十分谦卑的躬身行礼,低头敛目用这个姿势将脸孔半遮在阴影里。

    谢天谢地,他现在身上穿着的衣服还算正——外衫被连着宝剑一起收走了,但内衣还在,阿傻还算没疯到把他彻底扒光。

    那群人从他身侧经过时突然驻足,沈方良吓得心脏狂跳,要知道现在的他内力被封,与常人无异,是个人都能够撂倒他。

    “这衣服是怎穿的?”沈方良低着头,所以只看得到自己面前那一双很精致的白色锦缎鞋的鞋面,那上面秀了几朵梅花。

    沈方良低着头,用很是谦卑的声音道:“小人在整理院子,干活时怕弄脏外衣,就脱下来了。”

    沈方良听到一声冷哼,方才那个和他说话的声音用一种颇为傲慢不耐的强调道:“不知道规矩,你上面的管事儿是谁?”

    沈方良盯着那锦缎鞋上的几朵梅花,在考虑一拳撂倒眼前人挟持这家伙逃跑的可行性。